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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简章
日期:2026-01-0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玉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414501486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简介:

玉林职业技术学院是2024年设立,由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现为广西供应链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单位、玉林市人工智能技术协会副会长单位及玉林市无人机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目前在校生人数近4000人,2028年规划在校生10000人以上。

办学条件: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953亩,现已建成行政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校企合作中心、礼堂、体育馆等各类建筑共26栋,总建筑面积达13.1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各类实训室近30间,各类纸质版中外文献近9万册、电子版图书超12万册。

人才培养:学校积极推行“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学生团队在“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高水平技能竞赛中累计获奖20多项。

师资队伍: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持续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240多人(含聘用人员、兼职教师)。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近100人,占比40%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比14%以上。

专业建设:学校依托广西产业背景,聚焦玉林特色产业设置专业。目前开设专业12个,其中2个专业获批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

社会服务:学校立足玉林,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与北部湾经济区,深化产教融合。与福绵区政府、玉柴集团、中国电信、浙江商会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联合玉林香研院、玉林农投集团、北流新宇科技经济城、桂牛集团等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切实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有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秉持“厚德明志,博学精技”的校训,以“双高”建设为引领,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同步为学生提供专升本、专本衔接等多元发展路径,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玉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的计划,指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就业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六条 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对象是已参加广西2026年普通高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职成〔2025〕41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七条 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专业及类型如下表:(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二级学院

专业

专业代码

计划类型

学制

所属专业大类

招收考生类型

食品与健康学院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旅游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旅游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服装与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文化艺术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文化艺术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新能源汽车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装备制造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退役军人计划

三年

单招退役军人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装备制造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电子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电子与信息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电子与信息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装备制造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退役军人计划

三年

单招退役军人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大数据技术

510205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电子与信息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商贸流通学院

电子商务

530701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三年

财经商贸大类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智能物流技术

530809

单招免试计划

三年

财经商贸大类

单招考试免试考生

单招普通计划

三年

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对口专科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三年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遵循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录取,具体为: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投档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成绩排位高者优先录取。

3.计划未满按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录取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第九条 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投档、录取信息。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十条 各专业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三年

6800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三年

6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三年

7000

人物形象设计

550117

三年

7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三年

73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三年

73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三年

7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三年

65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三年

73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三年

7000

电子商务

530701

三年

6500

智能物流技术

530809

三年

6800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标准是1350元/学年(学生公寓6人间,配套安装空调)。

学费、住宿费的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自愿刷码据实结算;伙食费自愿自主消费,据实支付。

2.代收费:冷水每人每月定额5吨、电费每人每月定额5度,超额部分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

3.体检费(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检的具体项目按自治区卫生健康、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军训服费、教材费均通过招标采购,由中标单位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三条 为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建有完整的奖、助、贷、勤、补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奖助项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十六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复核事由及证明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第十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语种。

第十九条 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等专业不招色盲者。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执行。

第二十 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故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7天不报到且未办理延迟报到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空港大学城大学路1号,邮编537000。

2.学校官网:https://www.ylzy.edu.cn/。

3.招生网站:https://zsw.ylzy.edu.cn/。

4.咨询电话:0775—212800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5.监督电话:0775—212818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监督举报邮箱:yulinvtc2024@163.com

第八章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其解释权属于玉林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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